摘要
建立并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登记制度,能够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促进其传承、发展、创新,维护国家利益。随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制定工作的积极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日益具体,但目前《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定义、登记受理程序、审核认定程序等方面存在争议,体现出登记客体不全面、登记方式不合理、权利救济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结合国外传统知识登记制度的经验和我国国情,建议从扩大登记客体、平衡登记方式、细化权利救济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登记制度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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