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防接种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然而近些年来反复平息复又暴发的疫苗事件不断考验着公众对疫苗接种的信心。我国现行的疫苗伤害民事侵权赔偿和国家补偿体系分别存有缺陷,且二者难以无缝对接,以致难以实现对疫苗受害者的充分救济。美国疫苗伤害补偿法律制度虽非完美,但对我国仍深具启示:我国应当以国家无过错补偿计划为前置程序;在国家补偿体系中,设定疫苗伤害表、扩大补偿范围、优化补偿程序、建立救济基金;在民事侵权赔偿体系中,减轻受种者的证明责任,以此保障我国疫苗受害者的权益,为其提供快速充分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