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新活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吉林市委认真研究探讨新形势、新时代、新要求背景下的农村党建工作,决定从2017年11月8日起,对全市村级党组织书记、驻村书记、乡镇(街)党(工)委书记、县(市)区、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组织部长及组织科长(党办主任)等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