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的逐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模式也主要转变为单位代扣代缴模式,而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下"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会计核算模式的要求,给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的会计核算带来新的转变。事业单位应通过广泛宣传税法知识,结合单位实际,选择科学的税收核算模式和会计核算方法,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基于此,文章针对绩效工资制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强、科学核算模式的应用、税收监管体系的健全等方式,为事业单位纳税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