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元规范并存共治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一大特色,故整体地、系统地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规范”问题进行结构化审视十分必要。规范分立,指各规范具有相对独立性与不可替代性,以宪法为统领的生态文明国家法律体系、以党的主张为统领的生态文明政策体系、以党章为统领的生态文明党内法规体系共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依据;规范连带,指各规范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呈现出分工合作的整体样态,并表现为党规与国法双向衔接的具体形式;规范实施,指各规范在形成、适用、执行等关键环节的运行方式与内在机理,表现为党的政策入法入规、多元规范接力调整、党规国法互为依托。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