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新政是晚清维新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895年,陈宝箴任湖南巡抚,在思想比较保守的湖南,实行包括开采矿产、兴办铁路、保举京外贤员、办《湘学报》、兴办时务学堂等一系列的新政,成为维新变法运动中的一个亮点。维新变法失败后,陈宝箴及其儿子陈三立被革职。陈宝箴不久去世,陈三立移居南京,不复出仕,成为晚清重要诗人。陈三立的儿子陈寅恪留学东西洋,1926年任清华大学国学院导师,从事中古史研究。陈三立的诗文与陈寅恪的文史著述,把湖南新政、辛亥革命、张勋复辟、冯玉祥北京政变看作具有因果联系的历史过程,并留下了评价尺度比较一致的晚清民国史书写。此类“家族书写”具有独特的学术贡献和价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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