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9月7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1年9月13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5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