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中作为一门基础课程,从本科阶段即开始教授,有些院校的研究生阶段继续设置此门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练习为辅的讲授式教学,灌输性倾向比较明显,即使采取讨论式、启发式、互动式等教学方式,并非常态,这也是目前行政班制教学模式下的一种优先选择。法律文书课程的设置,

  • 单位
    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