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日常的文书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内容繁复的公文,即公文拥有独立材料,将这些材料认定为正文还是附件,是每位公文写作者需要思考的地方[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联合制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说明了附件的作用。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