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后的30年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并不理想。2020年,联合国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预稿中首次提出“30×30”目标,即到2030年,至少使30%的海洋得到有效保护。“30×30”目标开始推行的2年中全球各国及各区域就很多核心内容尚未达成共识。梳理了该目标的发展历程及推行中存在的行动指标难量化、公海保护重视不足、生物遗传资源分配存在分歧等主要问题,列举了欧盟、海洋管理委员会在推动该目标实施中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及优良示范。了解全球海洋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全球海洋保护的先进理念、方法,有助于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参与更广泛领域的海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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