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蒯因通过批判意义与指称相混淆的指称论,以及意义与观念相统一的观念论,提出根据主体间公共可观察的言语行为来解释语言意义的行为主义意义理论。蒯因的意义理论是为他的自然主义服务的。然而,由于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模式并非是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它忽视了语言意义的丰富性、复杂性和语言活动中言者的主体性等因素,因而无法解释特定语境中的“言外之意”和“弦外之音”,行为主义意义理论也因此难免被贴上机械主义、生物主义、客观主义等标签而走向式微。

  • 单位
    淮阴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