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方合作机制的有效运行。除了三方工作组机制以外,"中俄蒙元首会晤"发挥了重要的外交机制作用。当前,中蒙俄三方合作的兴趣点不尽相同,中蒙、中俄和蒙俄双边经济合作远未达到战略伙伴关系应有的水平。其原因之一在于三方合作的机制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解决难题的关键在于三国能否顺应新科技和贸易发展的时代潮流,实现民心相通,从而在战略对接上找到共同的兴趣点,以及对规则制度对接的努力和创新。

  • 单位
    天津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