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土地价格决定的经济学原理有所不同,民国时期河南的土地收益与地价即使不是负相关,但也至少表现出不同步性。之所以出现理论和现实的吊诡,主要是根植于中原大地深刻的社会、经济和心理原因。首先是人口增长导致农产品需求的增加,以及农业人口的增长也引起对土地的争夺。其次是土地供给减少与河南农民对土地的特殊偏好而导致的土地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再次是土地所具有的稳定的投资功能和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当然这种情况并非河南独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河南表现得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