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深入,我国公民在国外因违法犯罪而产生的领事保护与协助需求也变得日益迫切。领事探视是领事保护与协助的重要内容之一,早在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就确立了领事探视法律制度。领事探视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涉及国家层面与国内法层面两个层面。在国内法层面,我国正在制订的《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条例》应当将领事探视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纳入其中,并就领事探视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领事探视的法律属性、对象范围、开始时间、探视频率、具体行为和例外情况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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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