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公开强监管,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主要适用于金融监管特定领域的特殊制度安排,到日趋扩大适用的新型监管手段,信息披露实践正在快速发展。对其进行理论总结,提高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及其执行的规范性、科学性,既是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重大的实践命题。本文提出,信息披露属于行政监管举措,其权力来源于法律的一般性授权,其制度架构关键在于主体、内容、渠道、责任等的具体明确,其实效有赖于信息技术的运用,其普及运用是未来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