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96年4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为基础教育战线教育工作者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一条有效渠道,正如教育界的专家所指出的,"这在我国教育史上还是第一次",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自1996年以来,试点单位的规模在不断扩大,由最初的国务院学位办(1996)25号文件发布的第一批16所,到国务院学位办(1998)87号文件发布的第二批增加13所,到国务院学位办(2003)99号文件发布的第三批增加12所,到国务院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