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觐制度是清政府巩固中央政权,加强其统治地位合理性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通过朝觐,皇帝与各个臣属部落精英阶层拉近关系,增进相互了解,共同维护利益;通过朝觐过程中的各种接触,朝廷对地方精英阶层直接传播国家制度内容,督促他们积极实施国家制度国家法,维护国家制度、国家法的统一性。清乾隆三十六年蒙古土尔扈特部东归,清政府从其东返到达伊犁边境之时开始布置渥巴锡、策伯克道尔吉等人的朝觐事宜,之后经过乾隆年间对东归土尔扈特部朝觐规则的不断调试,最终形成了统一的制度并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