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从法律上规范日益兴起的国际航空运输行业,呵护这一造福全人类的新兴产业的健康成长,保护旅客、货主的合法利益,明确承运人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929年10月12日,德、意、日、美、法等国在波兰首都华沙签订《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通称《华沙公约》,第一次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私法调整,第一次在国际公约中对航空承运人的责任加以规定。在其后的70年时间里,《华沙公约》以及对它加以修正而产生的一系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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