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诗经》滥觞,《离骚》拓新;有汉一代,《乐府》《玉台》;唐诗宋词,巅峰高蹈;明清延继,“五四”变革。中华诗歌,正可谓源远流长。任何一种成熟的文学样式,都有其“形”“义”两方面的特点。就诗歌而言,它在形式上的最大要求就是“格律”。南齐沈约提出“四声八病”论,被认为是诗歌格律的肇始。初唐沈佺期、宋之问实践“回忌声病,约句准篇”的主张,诗歌格律得以进一步发展。盛唐时期,以杜甫为代表的诗人精研格律使之定型,开辟出诗歌的新境界。由此观之,格律实在是古诗不可或缺的重要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