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前言自1979年刑事诉讼法通过两款法律条文赋予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职权以来,历经1997年、2012年两次《刑事诉讼法》修订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厘定,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制度日臻完善。由于退回补充侦查制度贴近公诉业务前沿,聚焦诉侦关系核心,问题突出,向来研究者众:以《人民检察》期刊为例,自2012年刑诉法修订,近乎每一年都把关注的焦点投注在退回补充侦查实务运作情况:如2012年第1期刊发吕长生、阮霄霞撰写的《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