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际上一般不用"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概念,而是直接从分业或混业的核心——银行是否可以从事证券或保险业务的角度进行划分。但是其实质,和我们提到的"混业经营"("综合经营")和"分业经营"是一致的。由于竞争原因,金融机构天然趋向于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并且有相当的经济合理性,在无法律、监管等外部强制要求的情况下,呈现出自然混业状态,且

  • 单位
    中证金融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