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自媒体行业发展迅速,低龄未成年暴力犯罪更容易被群众所知悉,一些极端恶性的暴力犯罪也更容易在社会上发酵。《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将刑事责任年龄做适当调整,既是回应群众热切需求,又体现立法的与时俱进。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可把刑事责任年龄一降了之,而是要结合英美法系中"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成熟经验,完善对于部分恶意犯罪少年的定罪,另一方面要完善社区矫正、收容教养等制度,多管齐下才能真正减少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