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助威廉姆森对治理机制和交易类型的划分,分析替代数据的共享机制。研究表明,对标中国的征信市场环境、制度环境及技术条件,金融账户数据适合通过层级治理推动数据共享,公用事业、电信等特定债务的非信贷支付数据适合通过混合治理或层级治理推动数据共享,P2P网贷交易数据适合通过市场治理推动数据共享,社交媒体、互联网留痕等数据在短期内最好通过混合治理或层级治理推动数据共享。最后,提出坚定“政府+市场”的征信业发展路径、推进不同类型替代数据的共享工作、科学论证不同类型替代数据对信用评估的作用等建议。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