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管发〔2022〕2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 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