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先从保护患者自主权的角度出发,思考分析患者自主权在预先医疗决定中的实现问题。然后从法律规定中对个人自主权利的保护,以及从伦理原则中尊重人的自主性为基础,分析在我国推广、采用和落实预先医疗决定书的可行性。再次从法律对意定监护的认可角度探讨充分保护患者决策自主的路径,分析在我国目前法律框架内实行预指医疗代理的可行依据和可能涉及的相关问题。在上述基础上,提出为保护患者在医疗中的自主权需要有效地推广和应用预先医疗决定,以及采用预指医疗代理充分落实患者的医疗意愿,保护患者自主权在医疗实践中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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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协和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