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处遇以监禁刑为主导,非监禁刑及非刑罚处遇措施不够丰富,教养处遇存在立法规制不足、实际操作散乱等问题。因此,在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的大背景下,应当以法治化、人性化、社会化和多样化为方向,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处遇制度的改革,并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教养处遇的立法完善,加快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的改革,使之适应犯罪治理和未成年人再社会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