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企混改的核心是实现国企控制权的维持与制衡。随着国企混改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东异质化现象将更为突出,传统一元化股权结构已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多元化股权结构的构建成为当务之急。但众多国有企业并不适合“一刀切”地适用同一种股权结构模式,应根据不同国企的性质及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作用的不同,结合不同股权结构在企业运营中的特点,尝试在涉及国防、交通等关键领域的公益性国有企业适用金股制度,在商业类国企中适用双层股权制度。国家特殊管理股的适用,则应改变简单移植融合模式,结合国企混改实践,在创造出区别于金股制度和双层股权制度的全新股权结构制度的前提下,在公益类及涉及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中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