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代崇尚以孝治国,亦推经术为治术,故《诗经》中的孝亲诗因为汉代文化的需要而获得了丰厚的传播土壤,形成了汉代独特的“孝亲文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鲁、齐、韩、毛四家《诗》不约而同地参与到对《诗经》孝亲诗的阐释中来,对作为政教文学的《诗经》在汉代孝治中的具体价值作了多维阐发:视孝为家国延续的重要品格,赋予孝之传承性是四家《诗》的基本立场,其中鲁、齐、韩三家《诗》更强调母亲在孝教中的作用;面临忠孝抉择的矛盾冲突时,“公义”逐渐盖过“私恩”,呈现出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倾向;对行役制度和归宁制度下民众无法行孝持同情态度,体现了对君王之德的要求和对人类基本孝情的肯定,蕴含着人本主义精神及家国和谐意识。对家庭伦理之孝情的关怀和对国家之孝治的关注,构成了四家《诗》浓郁的家国孝道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