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成就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该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对智力创作者人格和财产权利的双重尊重,为作品的创造、运用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激发了作者创作的积极性,促进了版权产业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版权创造与运用实现了由小到大的发展飞越。然而,著作权作为最具动态性的民事权利,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重提《著作权法》修改的话题,仍然需要发扬改革精神,坚持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修法思路,团结社会各界、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开展平等交流,使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