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极旅游是除国家南极科考以外最为常见的一种南极活动,是人类和平利用南极的主要方式之一。随着近年来南极旅游活动的形式日益多样化和人数的爆发式增长,南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和压力,南极旅游国际治理的制度性弊端逐渐显现。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对于推动完善包括南极旅游在内的南极治理机制和我国南极立法具有极强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指导意义。应当结合南极旅游治理的特殊实际,通过提升我国对于南极治理机制的实质性参与,积极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在南极治理领域的制度化落实,为完善南极旅游全球治理规则体系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