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是由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家户则是由亲属关系成员为主所形成的同居共爨单位。在成员范围和规模上,多数家庭、家户是等同的,清末以来不同时期家庭成员在迁移流动频度上存在差异,家庭、家户成员范围的一致程度有所不同。当代社会转型下人口流动就业增加,使家庭成员的地域分割增多,家庭、家户构成差异增大。清末和民国时期,法律等制度赋予家长管理家庭、约束家属行为的责任;解放后,家庭成员平等制度得到贯彻,家庭已无家长之设。只有对家庭、家户组织进行兼顾性考察和研究才能对两者的构成特征、成员关系、功能及存在的问题有较全面的把握。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