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对于居中排数学式的结尾需要不需要添加标点符号的问题,长期以来存在2种意见。一种意见是以《科技书刊标准化18讲》为代表,认为:“无论公式是串文排还是居中排,在公式与公式之间,文字与公式之间,都要按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添加点号。”其在列举了“不应加点号”和“需要加点号”的示例后指出:“对居中排公式一律不加点号或全都加点号的做法,都是不妥当的。”并明确提出了“居中排公式宜按需要加点号”的建议。另一种意见则是以相关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没有做出规范,且其列出的居中排数学式都没有添加标点符号为依据,认为公式结尾不应加标点符号。在科技书刊的出版实践中,也是2种表示方式并存,且数学式结尾不加标点符号的书刊居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