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散播不实网络信息,是指行为人误导公众去将未经证实的事项当成事实,或者误导公众去质疑已经经过验证的事实之情形。对于不实网络信息散播行为的治理,学界当前主要存在"管制论"和"反管制论"两种规制模式的主张。在数字时代,这两种规制模式实际上都已呈现出不足之处。应当转向提倡"经销商式"网络平台规制这一中介者式的法律规制模式,并在条件成熟时通过制定专门的《网络信息使用与保护法》来确认该种新型规制模式。具体而言,"经销商式"网络平台规制模式要求以对网络平台这一中介者的规制为主,同时以行政机关的外部管制、独立第三方机构的核查机制以及网络用户的自我规制相配合,从而最终实现对不实网络信息的有效治理。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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