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规则是案件得以妥善处理的关键指引,但反避税调查在这一指引上存在着理解和运用上的偏颇,造成了实务中税务机关的举证责任模糊不清、纳税人的举证负担过重以及证明标准适用混乱不一致等尴尬局面。秉持问题导向措施的原则,完善举证规则在反避税调查中的适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一是明确税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意义;二是界定纳税人的举证责任边界;三是构建一元多层化的证明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