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造成我国治理网络暴力效果不佳的原因在于过分强调追究施暴者个人的责任,存在难以追究适格主体、实行行为认定困难、难以证明因果关系、社会治理效果不佳等难题。在强化平台责任的背景下,治理网络暴力的重心应从个人转向平台,将平台区分为主平台、合作平台与中立平台进行规制,并对平台合规作出要求,在部分场合下豁免平台的责任,切割合法平台与违法个人,追究平台中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以及平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的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