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政法厅函[2018]21号(2018年5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宣部、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教育系统率先升华尊崇宪法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