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对德国土地税与美国财产税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比较,指出德国的土地税制在保护私人产权、保证基础教育公平、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和抑制房地产炒作方面优于美国的财产税制。同时指出美国财产税与德国土地税的重要区别是美国的财产税包括了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而德国不包括在内。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由于中国现行制度框架与德国接近,进一步改革应该是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增加土地增值税的功能,而不是另搞一套物业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