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侵权问题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护日趋完善,新闻侵权纠纷和诉讼集中出现,特别是新闻侵害名誉权最为多见。新闻侵权的严格责任造成名誉保护与传播自由间的失衡,与社会赋予媒体的使命不符,因而不适于当代社会。就具体规则标准而言,对普通人的名誉保护应适用过失责任,对公众人物的名誉保护应适用重大过失责任,后者是及时对公共时间展开充分讨论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