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与非洲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双方有着深远的经济合作和商业往来。与此同时,双方在密切的合作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民商事争议。当下,解决跨境民商事争议的方式通常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三种。基于中非调解传统文化的共通性和历史延续性,在目前中非民商事争议解决中,调解可作为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的前置程序,或采用"诉讼-调解"或"仲裁-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以期发挥调解具有的更具灵活性和自治性、维持双方长远友好合作关系之独特作用。为更好地发挥调解在解决中非民商事争议中的作用,中非当事人可事先签订"调解前置"条款,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尽量推动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此外,我们还可以考虑成立中非调解委员会,为调解中非民商事争端提供更专业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