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位观包括家本位、国本位两种 ,它的发展脉络是先家后国、家国一体 ,缺少个体关怀。由此形成的法律文化表现了集团本位和义务本位 ,漠视权利的存在与主张 ,法律文化的刑事性和道德性突出 ,以致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缺失一种制度运行的环境。研究本位观 ,就是解析制度运行的环境 ,以求深化对法制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