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19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省级人民政府重点评价15项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一对一"方式向受检省份反馈评价意见。根据《方案》,评价将采取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挖掘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并加以推广,又要重点查找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和问责建议,切实把评价结果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以及教育系统内省级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