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制度和审判制度的有效衔接,可以促进审判活动依法高效进行,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