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是我国新医改的基本目标,也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我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问题高度重视,但在推进和保障方面却还主要依赖政策而非法律。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决定了法律应当成为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和保障的主要路径。我国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法律化已经起步且具备了一定基础,但与我国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和保障的实际需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采取相应的立法对策予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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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