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适应性与多主体合作的角度,提出水资源适应性治理和多中心合作模式,在提升水权转让方案的灵活性和个体合作积极性的同时,改进各主体收益并降低交易成本。最后,结合哈密地区水权转让的实例对水资源适应性治理模式进行界定,并设计相关机制予以保障。

  • 单位
    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