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如何建立中国自己的违宪审查制度,国内诸多学者的主要意见大都统一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设计,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违宪审查权。但本文认为应在坚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的体制下,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