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公安厅2018年2月12日以粤公规[2018]1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以下简称"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单位;技防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技防系统的检测机构;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