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民法上,法人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关于法人本质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在学理上的主要分歧在于法人拟制说和法人实在说的对立。两种学说的历史渊源、哲学背景和主要观点,各有其的合理之处、争议点和局限性。实际上,这两种观点均未真正揭示法人本质,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尽可能接近了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