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环境污染所潜伏存在的危机问题及环境污染损害与受偿严重失衡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无法全面解决,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机制协助上述问题的解决。在2013年,我国开展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但却因为其强制性特征凸显,而遭到质疑和挑战。因此,有必要厘清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正当性,从而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