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