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产生和存储秘密的是人,使用和管理秘密的也是人,按照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的严重性,涉密人员‘入口’和‘出口’保密风险应定为Ⅱ级。"人力资源处处长说。"公司科技论文报送、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传送等应加强审核把关,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军工敏感信息,建议确定为Ⅲ级保密风险。"党群工作处处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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